
限制首相任期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在国会下议院进行记名投票时,最终以146票赞成、44票弃权和32票缺席,未能达到修宪所需的三分之二门槛,导致法案在二读阶段无法通过。对团结政府而言,这无疑是一项政治挫败,也凸显改革理想与政治现实之间的距离。
修宪需要三分之二多数支持,意味除了执政联盟必须全力以赴,部分反对党的配合亦不可或缺。然而,国盟议员选择弃权或缺席,并不令人意外,毕竟在政治竞争中,反对党很少会为政府的改革议程背书。但团结政府成员之中,竟也出现缺席情况,这反映执政阵营内部的协调仍有不足。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出限制首相任期10年的修宪建议,并表明希望“从自己做起”,即使未来仍获支持,也不会连续担任首相超过10年。这一立场在理念上具有象征意义,试图为我国政治建立制度化的权力交替机制,避免权力过度集中。从政治改革的角度而言,这确实是一项值得肯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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