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涉嫌协助诈骗团伙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大马男子落网后今天被控。
《新明日报》报导,警方昨日发布文告指出,警方本月4日接获受害者投报,指一名自称是来自Harvey Norman的职员致电给他,说他购买了一件逾万元的电器。当受害者否认后,对方就建议他查看银行,是否有未经授权的交易,并提供金管局(MAS)的号码让他查询。
文告中说,随后一名自称是金管局官员的人联系受害者,指他涉及一宗刑事案件,指示他将自己的首饰交给一名“卧底探员”调查。
当天,受害者就在直落布兰雅坡附近,将价值超过2万8000元(约8万6800令吉)的珠宝交给一名大马男子。

经过调查,东陵警署及商业事务局警员掌握了该名44岁的大马男子的身分,并在碧山一带将他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收到不明人士的指示,负责向受害者收取贵重物品或现金,再转交给其他不明人士。
警方说,这些不明人士相信属于跨国诈骗团伙。此外,嫌犯在向受害者收取财物时,还会更换不同的服装,以便掩人耳目。
根据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第51节条文,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多10年监禁或50万元(约15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