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6日讯)去年在新那旺太阳高苑发生的“青年疑飙车闯红灯酿三死三伤车祸”案中,肇祸轿车司机的母亲在车祸刚满一年的今日,因允许无驾驶执照的儿子驾车,在芙蓉推事庭被判罚款1500令吉。
芙蓉推事庭推事努鲁阿祖因于今日对接传票者(OKS)努法拉西达雅作出判决,她在庭上承认对修订控罪的罪名认罪,若她无法缴纳罚款,则将面临3个月监禁。
根据控状,身为本田Jazz肇祸轿车车主的努法拉西达雅,于去年3月6日,晚上8时30分,允许无驾照的儿童,在新那旺太阳高苑的红绿灯驾驶轿车,因此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9(5)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判处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最长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辩护律师佐汉要求法庭判处轻微罚款,理由是当事人为单亲母亲,育有6名子女,其中4人仍在求学。
他说,当事人是他家中的顶梁柱,同时还需要照顾父母。

“我的当事人认罪,为法庭节省了审理时间,这也是当事人的首次违法行为,她向法庭表示歉意。”
主控官凯鲁尼莎副检察司则恳请法庭判处最高罚款,理由是此案严重,已导致3人死亡。
她说,法庭在量刑时应考虑公众利益高于个人因素,并指出接传票者作为母亲,理应确保自己的孩子不驾车上路。
上述死亡车祸于去年3月6日晚上8时30分发生,当时一名17岁的青年驾驶的本田Jazz轿车,在新那旺太阳高苑红绿灯路口未能及时停车,撞上从左侧驶来的两辆摩哆,造成15岁的莫哈末艾迪尔和16岁的莫哈末阿斯华利当场身亡,而另一名17岁的艾萨阿森则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伤重不治,另有3人伤势严重。
警方随后证实,17岁肇祸司机涉及无牌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