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5日讯)任职学校保安员的父亲,多次对年仅6岁的女儿犯下强奸、口交、鸡奸,制作女童猥亵视频等罪行,被判处监禁21年及鞭笞24下!
这名43岁的巫裔男被告,职业是学校保安员。

被告昨日在新山两间地方法庭分别受审,并被下令在服刑期间接受矫治辅导,以及在刑满释放后接受警方两年监督。
被告共面对13项控状,指他从今年1月22日至2月17日期间,在位于新山甘拔士的住家对6岁受害者干下4项肢体性侵、4项非肢体性侵、两项鸡奸、两项制作受害者性虐待影片以及一项强奸行为。
被告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14(b)条文(肢体性侵儿童)、15(c)条文(非肢体性侵儿童)、5条文(制作儿童猥亵材料)、刑事法典377C条文(进行非自然性行为)以及376(3)条文(乱伦)。
被告聆听完控状后,分别在法官玛迪哈及诺阿兹雅蒂面前俯首认罪。
被告求情时指出,需要抚养6名孩子,且妻子失业并患有癌症,请求法官减刑。
控方在陈情时指出,被告的行为不仅极其严重,更对年幼受害者的生活造成无法抹灭的长远创伤,因此要求法官给予应有的严惩。
两名法官诺阿兹亚迪和玛迪哈扎诺在聆听案情后,分别判处被告12年监禁和14下鞭笞,以及21年监禁和10下鞭笞。
法官裁定刑期同时执行,因此被告最终须服刑21年,并面对最高上限的24下鞭笞,刑期从今年2月18日被捕日算起。
此案主控官为玛努苏丽副检察司和努法拉副检察司,被告并无聘请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