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前董事告诉高庭,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透过直接方式或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扎,积极控制和管理该公司的决策。
该前董事拿督沙鲁尔阿兹拉(56岁)供证说,聂法依扎实际上是纳吉在SRC的代表,聂法依扎会将文件和建议提呈给董事会寻求批准,并对项目采取后续行动,同时将所有公司的讨论和决定直接告知纳吉。
“所有董事都不得不遵守和执行纳吉的指示,这些指示是通过聂法依扎传达,或通过由纳吉签署的信件和文件下达。
“无论我们有什么意见或评论,聂法依扎都会告诉我们,这些项目或事项已获得纳吉或政府的批准和认可。”

SRC公司和Gandingan Mentari私人有限公司是于2021年,入禀高庭起诉纳吉,寻求高庭宣判纳吉需为收取汇款而负上责任,并向纳吉索偿4200万令吉。
沙鲁尔说,聂法依扎除了受委SRC董事和总执行长,也受命领导公司管理层。他也是所有SRC银行户头的授权签署人,以及纳吉个人户头的授权人之一。
“聂法依扎在董事会会议传达的是纳吉的决定,所有董事都有义务执行。”
他指出,所有涉及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40亿令吉的重要决定都是由纳吉做出。
“我也否认纳吉的指控,即我存在欺诈行为、未能履行董事职责、与他人合谋,以及操纵SRC进行欺诈,导致公司数十亿令吉资金被错误支付和挪用。
“我从未因SRC在KWAP贷款的40亿令吉资金被挪用一事遭受损失和损害而被控任何罪名。
“相反,纳吉已被高庭定罪和判刑,他的定罪已获上诉庭确认,他向联邦法院提出的上诉也已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