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一对男女承认上个月私自在墓园埋葬婴尸,各被判罚款5500令吉。
被告努阿蒂莎芭琪丝(22岁)和莫哈末拉兹(26岁)被控于2月17日傍晚7时,在第21区伊斯兰墓园,埋葬一名婴儿遗体,从而隐瞒该婴儿在出生前、出生时或出生后死亡的事实。
两人的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318条文(隐瞒出生,秘密弃尸),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莫哈末拉兹的代表律师哈兹万在求情时,声称当事人没有隐瞒婴儿出生的意图,因为婴儿已经夭折所以才埋葬。
阿蒂莎芭琪丝代表律师莫哈末赛夫拉则以当事人年轻和初犯为由,要求推事庭以罚款了案。
主控官诺阿米拉副检察司要求推事予以相应判罚,以示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