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7日讯)禽兽不如!
涉嫌猥亵3岁的继男孙,六旬老翁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在否认有罪后,法官允许保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是64岁的巫裔老翁,控状指被告于2025年10月至11月,早上7时指10时,在汝来拉务一间住家猥亵当时年仅3岁的继男孙,因此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法官拿汀苏丽达面前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阿芝哈副检察司向法庭申请让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3项条件,同时证实被告是受害者的继祖父。
申请以2万令吉保释被告,并附加三项条件,同时证实被告为受害者的继祖父。
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哈尼夫代为求情,要求法庭给予最低数额的保释金,理由是其当事人患有脊椎疾病、哮喘、慢性神经病变,并有轻微瘫痪情况。
他补充,其当事人目前无业,生活开销全仰赖子女的资助,同时还需负担患有“三高”疾病的妻子、一名子女,以及年逾80岁的年迈母亲。
法官随后裁定让被告以1万6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下获准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不得干扰证人,以及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
案件择定于3月30日再度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