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一名外籍机械工因强奸一名15岁少女而被判监禁10年和鞭笞2下。两人是通过TikTok认识。
被告拉菲努斯巴塔图坎,30岁,在地庭法官莫妮卡林苏面前认罪,声称双方自愿,且受害者告诉他自己已满18岁。
控状指被告在去年12月7日晚上约7时,在位于下南南一间出租房内与未成年少女,即受害人发生性关系,触犯刑事法典第376(2)(d)条文。

此条文下被定罪可判处10年至30年监禁,并可处以鞭刑。
法庭获悉,受害者母亲报案指女儿告诉她,她与通过TikTok认识一个月的男子发生性关系。
在量刑陈述中,未聘请律师的被告表示,他是家中长子,须承担起养家的责任,并对所作所为表示悔意。
副检察官努鲁沙菲拉促法庭判处重刑,虽然性行为是双方自愿,但法律明确规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属于犯法行为。
法官也下令被告服刑完毕后,移交移民局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