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6日讯)两名本地华裔男子在无许可证下,在住家私藏大量烟花和爆竹,并在大年初八晚拜天公时燃放,遭邻居投诉后,警方于大年初九凌晨上门将两人逮捕并充公烟花和爆竹。
居銮警区警方是在前日大年初八(2月24日)晚上约11时30分,接获一起有关在居銮市区有人无准证私藏大量爆竹的投诉。
居銮警区主任峇林助理总监昨晚发文告指出,该警区警方根据情报,于昨日大年初九(2月25日)凌晨约零时35分至1时11分之间展开“除暴行动”(Ops Cantas)/“年柑行动”(Ops Limau),在居銮市区两个不同地区的民宅,逮捕两名年龄约25岁至41岁的本地华裔男子,两人分别在本地从事店员助理,以及在新加坡从事油漆工人。
他指出,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多个品牌的爆竹,包括一盒标示Happy Boom Assorted Celebration Cake Repeater(138响)并已燃烧的烟花、两支打火机、8盒标示Happy Boom Assorted Celebration Cake Repeater(1.5英寸,138响)的烟花,以及两盒标示Happy Boom Red Cracker(Cake)的黄色爆竹。
他说,警方调查发现,这两名男嫌犯皆有涉及刑事与毒品案的前科,但对两人进行尿液筛查结果显示,他们并没滥用毒品。
他指出,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6条文(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展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