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6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柔佛丹绒素里里区局长莫哈末苏尔汉,被控13项收贿罪名罪成,被判每罪即日起入狱6个月,但同步执行,法庭也允许被告暂缓刑罚。
自于2021年被提控后,即被冻职的被告莫哈末苏尔汉(56岁),在交替控状下,被控于2019年4月19日,至2020年11月27日期间, 接受来自两名私人公司高层,在无酬下给予的贵重物品,即对方在关丹通过线上银行汇入13次总额为2万8000令吉的款项至被告的银行户头,而被告也深知此举与自己的职务有关,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收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监禁最长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视频:何月云)
被告今日在关丹地庭聆听判决,被告代表律师玛丽莎苏克里向法庭求情时指出,被告自被控后,即被冻结职务,但仍需负担7名孩子生活费,其中3人尚在求学。
她说,被告在被捕期间,也一直给予充分合作。

此案由来自反贪委员会的依祖安法汉娜副检察司主控,她要求法庭给予被告重刑,因被告身为公务人员,却接受贵重物品。
承审推事莎芝丽娜宣判被告罪成,每项控状即日起监禁6个月,同步执行。
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法庭暂缓刑罚,以便被告提出上诉,获法庭允许,但需付上1万5000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及呈上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
新闻背景:
被告于2021年5月21日首次被控上法庭,当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开始至2020年11月27日期间,透过一家船务公司处接受每一次2000至4000令吉的贿赂金,以作为不对该公司属下的两艘船只进行检举的条件。被告是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获得有关贿赂金,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5(1)条文。
一旦罪名,将面对不超过1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法庭随后判决被告表罪不成立,控方成功向关丹高庭提出上诉,并以交替控状控告被告。
在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了14名证人,被辩方则传召一名证人,即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