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说,政府拟议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扩大地方政府的执法范围,以处理分层住宅区内的废弃车辆问题。
她说,目前地方政府无权在私人分层住宅区采取行动,除非接获正式申请,或获得联合管理机构(JMB)及管理机构(MC)的合作。
她也说,交通部连同陆路交通局、警方、环境局、州政府及地方政府正进行全面交流,以敲定需改进之处。
“我们研究对陆路交通法令中的一些条文作出修正的建议,以扩大执法权力至所有级别的地方政府,以及可执法的地区范围。
“联合管理机构和管理机构全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及2015年分层管理条例(管理与维修)约束,它们拥有全面的权力和法律责任管理和监管共有的财产范围,包括车辆课题。”
艾曼阿蒂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诚信党莎阿南国会议员阿兹里的提问。
阿兹里询问房政部,采取哪些措施制定附属法律,以便地方政府可对分层住宅区内的废弃车辆采取行动。
艾曼阿蒂拉也透露,陆交局也在去年3月上线“e-Dereg系统”,让车主以更便捷的方式自愿报废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