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华裔单亲妈妈为养活4名年幼子女,偷窃多种护肤美容产品,今日在甲市爱极乐法庭直认不讳,遭判监禁一天及罚款900令吉。
推事乌斯曼阿都甘尼在被告刘美玲(译音,31岁),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俯首认罪。她的4名子女分别4至8岁。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4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峇株安南一间连锁商店,偷走多种品牌的护肤与美容产品,有关物品属于一名巫裔女子所有,存放于该店储存柜内,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
(视频:郑素瑾)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重犯者还可被判鞭刑。
被告的代表律师吴锦汉代为求情时,要求法庭判最低罚款或最短刑期。被告为4名年龄介于4至8岁孩子的单亲母亲,去年离异后未获前夫经济支援,求职屡屡受挫,才铤而走险,以筹集资金进行洗脸护理服务维生。
主控此案的哈妮丝阿丽雅副检察官,请求法庭判处相称刑罚。
推事在听取控辩双方陈词后,判处被告由即日起监禁一天,及罚款9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清罚款,则须以21天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