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2026年总审计司报告》系列1揭露,摇篮基金私人有限公司(Cradle Fund Sdn Bhd)在未获经济部和科技创新部的批准下,向14家在摇篮投资计划(CIP)下获得资助的公司征收255万令吉。
报告在针对研发、商业化及创新(R&D&C&I)计划的审计中指出,上述收费涉及“成功触发”(success trigger)机制,并收取了1万令吉的行政费用。然而,这笔费用并未在计划范围内明确说明,也未获得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
根据第12大马计划指南,部门或机构不得在未获当局的批准下,擅自更改已批准的项目范围。因此,任何涉及拨款用途或计划执行方式的变更,都必须事先取得批准。
报告指出,尽管摇篮基金董事局已讨论与“成功触发”相关的条款与条件,但相关计划的标准作业程序和其机制,仍须获得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和财政部的批准。
报告也发现,尽管最初的审批申请或项目标准作业程序文件中并未明确说明,但“成功触发”所征收的款项已被确认为摇篮基金的收入。
财政部回应称,“成功触发”费用源自公司投资回酬,而非政府拨款资金;有关事项应在专门处理其他财务事项的独立董事会议上清楚议决。
另一方面,科創部于2025年12月31日发函,针对摇篮基金在未获适当批准下执行CIP Spark及CIP Sprint计划标准作业程序,向其董事局发出警告。
报告指出,摇篮基金在未获经济部和贸工部批准下征收相关费用,属于治理问题,涉及不遵守审批机构的规定,并向受资助公司强加不必要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