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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串谋他人非法交易证券 SAC前主席不认罪

涉串谋他人非法交易证券 SAC前主席不认罪
涉串谋他人非法交易证券 SAC前主席不认罪

(吉隆坡23日讯)国行伊斯兰谘询理事会(SAC)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达乌峇卡被指串谋他人进行非法活动,他今天在地庭被控时否认罪行。

根据控状,被告达乌峇卡(62岁)身为Energy Eco有限公司代表,于2021年6月14日至2023年8月9日期间,在雪州鹅唛一家商业中心,与当时未持有资本市场服务执照,也未注册为机构的AUF MBZ Consortium PLT串谋进行

被告因此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58(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70(c)条款和第367(1)条文下同读,及在第58(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10年或罚款最高1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达乌峇卡出庭面控。

来自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舒巴维努副检察司建议让被告以20万令吉保释金,及2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每月到邻近证监会办公室报道一次,及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审结。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兹克拉扎里以其当事人自2024年开始调查以来,一直积极配合为由,请求降低保释金额至5万令吉,并同意其他附加条件。

法官诺玛依丝迈最终批准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并同意控方提出的附加条件,法庭也择定4月10日过堂。


否认2项无证

另外,AUF MBZ Consortium PLT代表拿督马哈迪巴鲁扎曼(43岁)在另一地庭被控2项无证进行罪名,但他不认罪。

根据控状,他被指于2021年9月3日至2024年2月15日期间,在梳邦再也一栋别墅内犯下上述罪行,他因此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58(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67(1)条文下同读,及在第58(4)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10年或罚款最高10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官批准马哈迪巴鲁扎曼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每月到邻近证监会办公室报道一次,及交出护照直至案件审结。

QEW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依克巴(47岁)在另一宗案件中,被控与AUF MBZ Consortium PLT串谋犯罪,因此抵触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58(1)条文,但他否认罪行。

法庭批准他以5万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同上,并择定4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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