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指出,首相在涉及检控分权的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第2号)法案中,没有参与委任检控官的任何过程。

他说,在有关法案下,国家元首在获得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批准后,就能决定是否委任任期7年的检控官,相关人选将由司法及法律服务委员会提出。
“原本的建议就是在委任检控官过程方面避免政治干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没有纳入首相在内政治人物的角色,因为我们必须要确保检控官在执行任务时公正无私。”
“如果相关程序涉及国会议员或政治人物,我们担忧这些检控官只会听名于委任他们的特定群体。”
莫哈末杜苏基是在今日针对2026年联邦宪法(修正)(第2号)法案在国会进行汇报会时,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