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 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三苏安努亚警告,任何警员若因民众衣着问题而拒绝受理报案或处理紧急求助,将面临纪律处分,情况严重者将被开除。
他重申,武吉阿曼已于去年12月下达明确指令,规定警员不得以衣着为由拒绝他人求助。
“根据该指令,违抗者将依据1993年公职人员(行为与纪律)条例以及警队内部纪律机制受到处分。
“不遵守规定者将面对纪律行动;在上述情况下拒绝受理报案,将被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可能被革职。”
三苏安努亚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的附加提问。
他强调,不遵守该指令将被视为严重违反警员行为准则。
“我向在座的大家保证,将持续监督有关指令的执行情况,确保公众在紧急情况下,无论穿着如何,都能获得应有的援助。”

三苏安努亚进一步指出,警方已明确规定,在紧急情况或需要立即援助下,必须优先保障报案者的福祉、安全和需求,着装规定并非首要考量。
他补充,可酌情处理衣着规定和给予特别处理的案件包括涉及犯罪、交通事故和安全威胁的案件。
“有些案件例如强奸、抢劫、猥亵和家庭暴力等,这些突发事件会造成情绪压力或创伤,在这特殊情况下,(衣着)并非首要考量。
“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已于2025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豁免公众在特殊情况前往报案的情况下的服装规范最新指示,这指示已下达至全国各地警区,这是为了确保所有参与执行的警员都能统一、清晰地理解该规定,及时为前来求助的民众提供援助。”
华裔母女车祸报警遭拒
一名华裔妇女于去年12月,与20多岁女儿从柔州峇株巴辖驾车返回吉隆坡途中,于南北大道174.8公里处,遭一辆由巫裔男子驾驶的汽车由后撞上,随后被指示到野新警署报案。
不料,由于母女俩因所穿裤裙长度在膝盖上一点,被指不符合服装条规而被警亭的警员阻止进入警局。最终母女俩到附近商场买长裤换上后,再回到警局报案。
甲州总警长拿督祖凯里在事件发酵后发文回应,称事件是因涉及违反政府机构服装指南所致,无论如何,在紧急或需迅速处理的情况下,警方将酌情给予通融。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纳苏迪安也强调,不管报案者背景和穿着如何,警方都不能拒绝有关报案申请。
他认为,衣着问题可容后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