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渔业局正在修订1985年渔业法令第27条文,特别是1999年渔业保护条例(控制濒危鱼类),以将9种海洋哺乳动物,纳入现有保护名单。
该局总监拿督安南胡申昨天发文告说,这9种海洋哺乳动物是大斑须鲸、电斑鲸、细颈鲸、宽吻鲸、蓝白斑纹鲸、细颈斑纹鲸、喙嘴鲸、布氏狭吻鲸和西玛鲸。

他指出,此次修订旨在加强监管规定、保护措施和执法力度,以应对任何形式的威胁。
他说,我国水域有记录的所有鲸类和海豚都需加强监测和保护,以避免出现数量下降的风险。
“配合国际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日,渔业局将继续制定儒艮国家行动计划。”
“儒艮是沿海海洋生态系统健康指标,与支撑渔业生产力、海岸保护和蓝碳储存量的海草床可持续性密切相关。”
安南指出,有关倡议也支持遵守国际贸易标准。
“虽然大马来西亚不直接受该法律约束,但向美国出口渔业产品的国家,必须确保其渔业管理体系和混合捕捞管控措施,与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的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标准相当。”
他说,此计划依据生态系统展开,侧重海洋空间管理、增强沿海社区能力、减少混合捕捞风险及保护包括海草床在内的关键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