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国民登记局指出,有关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享公民权修宪法案,将于今年6月1日生效。
该局今日在社媒发文指出,从上述日期开始,大马籍母亲与非大马公民伴侣结婚,并在海外诞下的孩子,将可在符合既定条件与指南下,依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该局表明,该局将不时公布进一步资讯。

国会下议院于2024年,三读通过与公民权规定有关的2024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
此法案的用意,主要是为了让拥有外籍配偶的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和大马籍父亲与外籍配偶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一样,自动依法获得大马公民权。
根据法案,内政部拟议修改宪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1(b)条文和第1(c)条文,把该条文目前阐明的“父亲”一词,改成“双亲其中一人”一词。
法案说明,目前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在出世时唯有父亲是大马籍公民,才能自动成为大马公民,因此,内政部如今修改条文,以赋予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也可享有同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