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讯)“华青左脚被烟花炸断”案;根据警方初步调查,伤者所燃放的烟花属于未获批准类别,换言之,该烟花是非法购买、非法持有及非法燃放。
该名伤者是32岁本地华裔男子。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今日上午在柔佛州警察总部进行柔佛州副总警长擢升仪式及柔佛州刑事调查组主任职权移交仪式后记者会上指出,伤者目前被转至马六甲医院接受治疗。

他说,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6条文及8条文展开调查,并会加强对烟花爆竹的进口、销售、储存及燃放进行监管。
他尤其提醒庆祝农历新年的民众,须遵守有关燃放烟花及爆竹的条例与禁令,以免发生意外或触法,根据警方资料,只有45种鞭炮烟花爆竹获准燃放。
针对售卖违规烟花提问,拉哈曼说,所有业者须先申请执照才可售卖,若发现持有执照商家售卖未列入批准名单的烟花和炮竹,警方将撤销其商业执照。
“柔佛州警方将加强执法行动,包括对储存烟花和爆竹的地点或仓库进行检查与监督,确保业者遵守储存条件及相关条例。”
询及警方是否已逮捕任何人,他则回应此案仍在调查中。
新闻背景
在新山工作的32岁华裔男子携同31岁外籍女友,于大年除夕(16日)返回昔加末老家过年,在完成接财神仪式后燃放“Shoot Cake四英寸(D)16连发(高级款)”的大型烟花。
就在烟花即将燃放完时,箱子突然倒下,射向人群,烟花击中男子左脚,火焰也波及其女友造成对方手臂和腿部灼伤。
由于男子左脚伤势严重,膝盖以下的下肢已炸断,在大年初一(17日)已接受紧急手术截肢。其外籍女友受轻度灼伤,情况稳定已出院。
警方之后取走肇祸烟花箱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