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一名育有4名子女的母亲,因上周在甲市一家酒店从事卖淫活动,今日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500令吉。
被告是46岁的阿珠娃娜苏莱曼,她在推事鸟曼阿都甘尼乌曼阿都甘尼面前聆听控状后,随即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6年2月12日晚上约8时05分,在马六甲中央县一家酒店客房内,招揽顾客进行卖淫活动,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卖淫),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绍基玛迪亚要求法庭对被告施予相应惩罚,以示警惕。
被告代表律师Nigel Tai在为其当事人求情时指出,被告仅是一名餐厅服务员,需抚养4名子女,其中两人仍在求学,分别在学院就读及等待大马教育文凭(SPM)成绩放榜,故盼法庭从轻发落。
推事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判处被告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4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随后已缴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