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2日讯)地庭今日判处4家公司非法囤积32万4136公升补贴柴油罪名成立,被罚款共计100万令吉。
法官穆西里皮特是在其中两家公司的代表张兆华(译音)与赵仕光(译音)代表公司承认非法囤积受管制物品,并引起合理怀疑滥用之嫌后,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控状,此案发生于2024年8月25日下午3时06分,地点位于诗巫拉让江流域丹绒恩吉洛码头,涉及Sri Minyak Tenaga私人有限公司的营业场所。
4家公司被控触犯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并在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文下构成犯罪,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2(2)条文下受到处罚。
此案主控官为伊布尔达尼莎副检察司,4家公司代表律师是林腾(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