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3日讯)两兄弟10年前声称可为外籍人士申请工作准证,欺骗一名外籍男子支付逾30万令吉并藏匿该款项,两人今日在地庭面控,双双否认有罪。
47岁的蔡子义与40岁的蔡子立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地庭法官法蒂玛表明不认罪。(人名译音)
根据控状,蔡子义被控于2016年4月19日至7月4日期间,在巴生武吉丁宜镇欺骗一名43岁外籍男子,声称其公司CTL贸易企业具备为外籍人士申请工作准证的能力,从而诱使受害者向该公司支付30万6250令吉。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蔡子立则被控在同一期间,将30万6250令吉款项存入位于蕉赖某银行分行、登记在CTL贸易企业名下的银行户头,并清楚该款项并非属于自己。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或欺诈转移或隐瞒财产),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凯鲁艾沙慕丁建议,两名被告分别以8万令吉保释金、外加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且不能干扰控方证人为附加条件获得保释。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张谦则请求法官,考虑较低保释金额。
法官随后批准每人1万5000令吉保释金,并同意附加条件;案件择定于4月7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