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涉嫌在驾驶时因出现微睡眠(Microsleep),失控撞及5辆交通工具并导致一人死亡的华裔男司机,今日在甲市爱极乐法庭被控“危险驾驶致死”。
现年35岁的被告黄俊团(译音),在推事乌斯曼阿都甘尼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10日约下午1时30分,在甲市巴当占姆红绿灯路口,涉嫌危险驾驶第二国产车迈薇轿车,导致莫哈末沙鲁安华(44岁)身亡,抵触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不少于5年、不超过10年的监禁,并处以最低2万令吉、最高5万令吉的罚款。
一经定罪,亦可被取消驾驶执照资格,期限不少于5年。
主控此案的努再达警长主控官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另加条件须将驾驶执照交由法庭保管。
(本报郑素瑾摄)
未聘请律师的被告求情时要求降低保释金,并指本身在物流行业工作,收入不高。
法庭将案件定于4月2日过堂,并批准由一名担保人以6000令吉保释,同时,扣留其驾驶执照,并须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