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尤索夫指出,大马与美国签署的《互惠贸易协定》第5.3条款,并不限制我国向其他国家采购核反应堆或核燃料。
他说,原则上,该条款并不限制我国在技术和商业条件更具竞争力下,向美国以外的国家采购核反应堆、核燃料或其他核材料。
他昨日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行动党升旗山区国会议员瑟丽娜提问时说,《互惠贸易协定》第5.3条和第4项规定,大马不得从某些国家购买任何核反应堆、燃料棒或浓缩铀,除非没有其他条件相当的替代供应商的情况下,方可采购。
但法迪拉强调,条文也未禁止大马在核能领域与其他国家展开合作,包括培训、研究、能力建设、核安全和辐射等方面。
“因此,该协定并不限制大马在制定核能政策和战略合作方向上的主权,包括与俄罗斯、中国、法国和韩国等核能技术供应国的合作。”
他补充,政府将继续秉持平衡、中立和以国家利益为基础的原则,根据国际承诺和法律要求考虑任何核技术合作与发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