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2日讯)高庭今日裁定,一名被控在家杀害妻子的华裔送货员谋杀表罪成立,谕令他需出庭自辩。
高庭法官罗丝嘉娜雅蒂今早宣判时说,她在评估了控方证人的证词后,认为控方已经证明现年48岁的被告万光隆(译音)杀妻表罪成立,因此谕令他出庭自辩。
万光隆被控于2022年7月9日至10日期间,在雪州沙登乌达玛花园的一间住家内,杀害其45岁的妻子陆婉芬(译音)。
因此,他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将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和鞭笞不少于12下。
被告在被判杀妻表罪成立后,一名华裔法庭通译员向他解释出庭自辩的3个选项,包括可选择保持缄默、在被告栏内以无需宣誓的方式自辩或是选择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的方式,出庭自辩。
万光隆随后回应指他将在证人栏内,以宣誓供证和接受控方盘问的方式出庭自辩。
法官罗丝嘉娜雅蒂接着询问被告的代表律师麦嘉强,辩方将传召多少名证人出庭供证,获麦嘉强回应指辩方将传召4至5名证人,当中包括被告和其女儿在内。
高庭最终择定于5月13日至15日一连3天的审讯日,让被告和其他辩方证人出庭供证。
此案主控官是阿末祖海尼副检察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