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1日讯)一名安全系统公司董事和一名电气承包商公司前董事,因2年前分别提供135万2000令吉和105万令吉贿赂,以获取数据中心相关招标项目,今日在地庭被控,但2人否认有罪。
萧健安(52岁,译音)被指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10日,在双威镇和阿拉白沙罗一带,通过一名38岁男子,4度向一家公司的合约男经理(34岁)提供33万8000令吉贿款,被控4项控状。
有关贿赂据称是男子帮助被告公司,获取“安保系统设计、规划、供应、交付、安装、测试、调试、保修及全面维护分包”项目的报酬。

杨淳杰(37岁,译音)则被指于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5月18日,在双威镇、阿拉白沙罗和莎阿南格林玛丽Temasya Square,6次向上述男子提供10万令吉、9万6000令吉、15万4000令吉、15万令吉、15万令吉和40万令吉,被控6项控状。
该贿款据称是男子协助杨氏公司获取低压电力工程(外部LV配套)的设计、规划、供应、运送、安装、测试、启用、保修及全面维护分包合约招标的报酬。
上述控状是在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b)(A)条文提出,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治罪;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罚款不少过涉及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法官拿督莫哈末纳西尔随后允许两人各以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他们交出护照和不得骚扰证人。
案件定于3月16日过堂。
主控官是反贪会的法拉依兹琳、祖莱拉、尼祖万和阿蒂拉副检察司;萧健安代表律师是拿督吉丹南;杨淳杰代表律师是拿督西瓦纳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