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9年前轰动全国的隆市克拉末宗教寄宿学校大火案,17名受害者家属和14名前学生在起诉学校管理层和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MAIWP)的民事案胜诉,获赔143万令吉。
高庭司法专员苏扎娜在批准起诉人的部分诉求同时,也谕令学校持有人莫哈末扎希、其妻珊苏丽妮和联邦直辖区伊斯兰理事会,分别向每个失去孩子的家属支付1万令吉丧亲抚慰金。
她也谕令3名答辩人,各向每名起诉人支付2万令吉堂费。
这笔总额143万令吉的赔偿,包括3名答辩人需共同承担的50万令吉惩戒性及加重性赔偿,以及向每名起诉人支付的3万令吉象征性赔偿。

苏扎娜在宣判时说,高庭认定答辩人在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生活条件方面存有疏忽。
“火灾发生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实是无可争议的。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谁有过失并应承担责任。”
她说,尽管答辩人否认有责,并将事故归咎于已由刑事法庭裁定的犯罪行为,但本案审理的是民事责任与疏忽问题。
不过,高庭驳回起诉人就创伤、伤害及精神困扰提出的赔偿要求,以及有关该宗教学校所接获公众捐款的索赔。
起诉人其中一名代表律师莫哈吉随后告知法庭,起诉人将会针对今日的判决提出上诉。
2017年9月14日清晨5时30分,吉隆坡甘榜拿督克拉末一间宗教寄宿学校发生纵火案,导致23名熟睡的师生葬身火海;2名16岁少年随后被控谋杀,其中一人于2023年被判23项谋杀罪名成立,另一人则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