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副部长拿督莫哈末阿拉敏提醒,所有获得政府融资的合作社必须按时还款,未按时还款者,未来将无法再申请融资。
他说,当局将按标准作业程序向拖欠融资贷款者进行追讨,以及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行动。
“对于面临业绩问题的合作社,他们可以前来洽商,通过谘询服务和债务重组计划调整还款方式,以此增强业务能力和运营效率。”
莫哈末阿拉敏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如是回答土团党居林万拉峇鲁国会议员罗斯兰的提问。
他说,为确保只有业绩良好的合作社才能获得大马合作社委员会循环资本基金(TMP)和商业发展补助金,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合作社必须遵守条件,包括遵守1993年合作社法令,以及合作社必须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这些条件很重要,它可以确保只有真正做好准备,且展现出拓展业务决心的合作社才能获得资助。

“截至2025年,全国共有66家合作社获得总额7532万令吉的TMP融资,另有78家合作社获得总额859万令吉的商业发展补助金。”
针对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纳因库尼亚万指出,部分合作社过度依赖政府援助,导致发展受阻,莫哈末阿拉敏说,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是合作社成员没有统一的发展目标,导致合作社没有发展方向。
“确实有一些合作社仅依赖政府援助和浆掖措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未能拓展业务,一些合作社也没有委任具有专业知识的董事会成员,导致合作社经营模式不成熟且缺乏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