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已婚公司董事被指趁女客服喝醉后强奸她,他不认罪称两人是你情我愿,但高庭法官认为女客服当时已经醉得几乎失去意识,没有能力同意和被告发生关系,裁定他罪名成立。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告李龙宽(37岁,音译)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因工作往来认识了在另一家公司当客服人员的受害人。
被告面对一项强奸控状,指他在2021年9月15日晚上9时许,在受害人的家中强奸她。被告不认罪,案件早前在高庭审讯。
根据控辩双方都接受的案情,案发当天两人一起吃晚餐庆生,喝了不少酒,受害人后来觉得喝多了,表示想回家,被告于是建议开车送她。抵达后,被告把车停在泊车场,再陪受害人回她家。受害人一到家就到厕所呕吐,被告也在一旁为她拍背。被告随后与她发生性关系。
高庭法官蒋诗琦宣读裁决时说,控辩双方都同意被告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唯一争论的点在于,她是否同意与被告发生关系。
控方认为受害人当时已经醉得几乎是不省人事,根据电眼画面都可见她走路踉跄,不仅呕吐还口齿不清,根本没有能力同意发生关系。

辩方则提出,即便受害人没有口头上同意,被告却相信他们是你情我愿的。根据辩方传召的专家所分析,即便受害人喝醉,也不至于完全不省人事,偶尔还是清醒的。
法官在斟酌双方说辞后,认为受害人是诚实的证人,体检时私处有撕裂伤,事发后警方上门调查,他们的随身摄录机拍下的画面,也能证实她所言属实。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展期进行判刑陈词。
法官指被告在供证时的表现,更像在装傻逃避问题,在看到证据后才迟迟地说出能帮助自己的辩词。
法官也指,审讯中有很长一段时间针对受害人是否不省人事,或是意识时有时无。
不过,在被出示更多证据后,辩方专家在被控方盘问的过程中,对于受害人是否可能具备给予同意的能力,显得不再那么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