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联邦法院将于明日,择定是否恢复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被控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控状罪成的定罪。
由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拿督李瑞成及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组成的联邦法院三司,明日审理总检察署的上诉申请,从而决定莫哈末依沙是否会入狱服刑。
控方寻求维持高庭于2021年2月3日,裁定莫哈末依沙涉及9项总额309万令吉的贪污罪名成立,判处他监禁6年及罚款154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另服18年监禁。
上诉庭于2024年3月6日宣判莫哈末依沙无罪释放。
联邦法院已于上周四聆听双方陈词,并择定明日宣读裁决。

在此前上诉聆讯中,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副检察司在陈词时指出,高庭裁决正确,因证据显示莫哈末依沙通过其前特别助理莫哈末扎希德,9次向时任Gegasan Abadi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的依克万,收取总共309万令吉贿款。
上述贿赂是作为他换取批准Felda投资机构私人有限公司(FICSB)以1亿6000万令吉,收购位于砂拉越古晋的默迪卡宫酒店。
阿夫再尼占说,举证显示在与依克万会面后,莫哈末依沙曾间接指示莫哈末扎希德向依克万索贿,而后者亦按照其指示行事。
另一方面,莫哈末依沙代表律师阿迪慕兰支持上诉庭裁决,主张控方未能证明其当事人实施所指控行为,亦无法证明有关酬金与指控行为之间存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