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男子疑似利用7岁小侄女,远从登嘉楼到甲州,双双装扮成蜘蛛侠在路边涉及行乞行为,马六甲社会福利局已就此案展开调查。
甲妇女、家庭与社区发展委员会主席拿督卡宋诺丁行政议员说,根据调查,50岁的保安人员于2月8日下午约6时,在马六甲晋巷一间油站,被甲州社会福利局人员截查时声称,随行的女童是他的侄女。
她说,这名男子指称是他让侄女穿上蜘蛛人服装。唯该局也在核实该男子的说法和女童身分,包括女童是否为男子的侄女,以及是否涉及剥削行为。

“女童的福利与安全是当局首要关注事项,而且女童随男子长途跋涉从登嘉楼到来马六甲,令人担忧她的处境。”
她透露,她是接获投诉,指有人疑似利用儿童行乞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男子的行为已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2条文,此条文禁止任何形式的儿童剥削行为,包括利用儿童乞讨、从事危险工作或作为商业用途。
“这名男子甚至坦言,他在马六甲确实获得一笔不小的数额。”
此外,卡宋诺丁说,社会福利局将调查近来在市区与旅游景点区,有人穿卡通或超级英雄服装,向游客讨钱或索取拍照费用的问题。
“这些装扮成各类超级英雄或卡通角色者,经常在市中心繁忙街道向人群挥手和行乞。当局正调查是否涉及有组织的团体,及是否有儿童被不法集团利用来牟利。”
她说,此举可能违反1947年住家及街头募款法令。法令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或商业地点进行募款活动,都需先获得警方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