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说,该部已准备好协助各州政府,持续推进未取得完整批准的宗教场所合法化(regularisation)或漂白工作。
不过,他强调,土地事务属于州政府的管辖权限,而该部则扮演支援角色,确保整个过程在公平、合法及充满关怀的前提下进行。
“合法化程序目前正积极进行中。然而,土地事务属于州政府的权限范围,是由州政府负责管理,而不是由本部直接处理,但我们随时准备给予协助。”
“正因如此,本部设有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单位,而首相署则由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及各州伊斯兰宗教部门负责,双方将携手合作解决相关问题。”
倪可敏今日配合农历新年,在巴占华小移交昌明关怀援助给来自18所学校的800名学生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他也是甲巴央州议员。他说,所有宗教场所都必须遵守规划法律,包括在使用或兴建任何地点前,必须取得规划许可。
他说,我国法律明确,所有宗教场所均须申请规划许可,包括教堂、清真寺、庙宇及神坛;但部分宗教场所历史悠久,早于国家土地法典和地方政府法令制定之前已存在。

倪可敏说,只要有关宗教场所未影响公共秩序、未侵占河流保留地,也未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便可通过合法化程序来处理。
他说,只要各方以同理心和理解来面对,这项问题是可以通过友好方式解决的。

“我们必须考虑历史背景。我知道有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兴都庙并没有土地地契。也有一些清真寺是在数百年前建立的。然而,通过合法化程序,这些地点可以被宪报列为宗教用途保留地”

他说,由于相关宗教场所早在现行法令已存在,因此必须以智慧及和平方式加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