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昨日一辆休旅车在大道开警示灯及鸣警笛一事,警方经过调查,证实有关休旅车为某政府部门在执行公务时,使用的官用车。
吉隆坡交通调查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占祖礼助理总监指出,警方在接获投报后,已迅速鉴定涉事休旅车车牌号码和司机身分,并将在近期内,传召有关休旅车进行检查。

他说,经过调查,有关休旅车为某政府部门的官用车,且使用警示灯及警笛,已获陆路交通局总监批准。
此事于前日下午6时,在隆布大道发生。
休旅车在大道上打开警示灯及鸣警笛,一路狂奔及超车,被其他道路使用者拍下,上传至社交网站,引起大批网民关注。
警方随后也发文告指出,该司机行为相信是违法的,并将就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