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4日讯)男化妆师因非礼30岁新郎,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不认罪。
根据控状,24岁被告于今年1月31日清晨约5时40分,在古晋旺阿威路一场所,以暴力手段意图侮辱受害人,包括触碰男受害者生殖器;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而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者两者兼施。
据了解,事主原聘请被告为其婚礼提供化妆服务,唯在婚礼举行前发生有关事件。

被告昨日被控时否认有罪,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副检察司基于需要进行审前准备,而建议另择新日期过堂,因此建议被告以5000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阿都拉曼则申请降低保释金,并指被告无潜逃风险、无犯罪前科,且有本地担保人可监督其行踪。
因此,推事努莎希卡裁定,被告获准以2500令吉及2名本地担保人保释,并将案件定于3月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