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9日讯)因驾驶挖掘机(backhoe)意外撞伤孕妇并导致流产的华裔司机,今日在疏忽驾驶罪名下被控上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太平推事判处1万令吉罚款,若未缴纳则须监禁6个月。

被告为甘盛志(61岁,译音), 他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3(1)条文(疏忽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下被控。
这起事故是于去年1月17日下午约2时56分,在新板的遮拉邦再也村某屋发生。
当时,被告在完成该屋前方的建筑工程后,准备驾驶反铲挖掘机前往其他工地。未料挖掘机突然自行后退,撞上屋前的棚屋(bangsal rumah),导致木柱倒塌,压中在屋前休息的孕妇努阿娣拉,当时她已怀孕8个月,最终不幸流产。
案件由太平警区交通调查官祖莱妮负责调查。太平推事庭推事为普拉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