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9日综合电)台湾高雄男子梁育志2020年涉犯长荣大学马来西亚籍钟姓女学生性侵命案,一、二审和更一审都判死刑,但在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周四(29)日上午更二审宣判,逆转改判无期徒刑,梁育志当场多次向法官致谢。
本案发生于2020年10月28日晚间,当时就读大三的钟女独自从台南归仁校本部走回附近住处,途中遭随机挑选目标的梁男用麻绳打结套住脖子、拖进路边草丛,钟女奋力反抗,惨遭梁男性侵身亡,梁男开车载着钟女遗体在台南、高雄乱绕10几小时,期间用钟女财物买吃的喝的,付不出加油钱还用钟女手机抵押,最后弃尸于高雄大岗山区。
警方获报很快锁定梁男涉案,隔天傍晚5点多在梁家逮捕开车过家门不入、藉此观望警方有无上门的梁男,梁男起初对警方呛声不认罪,还假意带警方到事发地点找人、企图误导办案方向,被警方破解行迹后,才供出弃尸地点,身上和车内被验出钟女的血迹与脱氧核糖核酸(DNA)。

全案侦查终结后,检方对梁育志提起公诉,一、二审均依强盗杀人、遗弃尸体、强制性交未遂等罪嫌,合并判处死刑,但该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后,认为事实调查仍有不足,杀人部分撤销死刑判决,发回更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审去年1月仍维持死刑,但经上诉后,最高法院又要求查明梁育志有无教化矫正可能性,再度撤销发回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审。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周四上午更二审宣判,认定梁育志有教化可能,且不属预谋杀人,依强制性交杀人罪,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又犯强盗罪处8年有期徒刑。梁育志当场多次向法官致谢。
全案仍可上诉。
须执行25年以上徒刑 有悛悔实据始得假释
根据台湾壹苹新闻网的报导写道:高分院审酌,本件犯罪情状、手段等犯行个别情状事由,并就被告个人情状事由、凯旋医院、嘉南疗养院关于矫治教化可能性、降低再犯之社会复归可能性、量刑鉴定(含补充鉴定)及各医生、心理师及教诲师等意见,就刑法第57条所列各款量刑事由及前述各情,认如对被告施以长期监禁,辅以心理治疗措施及监所内之辅导教化,当可促其深入反省并改善更生,且依现制无期徒刑依法须执行25年以上,且有悛悔实据始得假释出监,否则仍须继续监禁,与社会隔绝等情,应认被告本案犯行虽无剥夺其生命而与社会永久隔离之必要,惟仍应给予相对严竣之重刑,以兼顾罪刑均衡及一般预防之效。
家属深感悲痛无助
对此,钟女家属深感悲痛与无助,质疑台湾法律只保护加害者,每次出庭都是心理虐待,并痛诉:“什么都为被告想,那我们受害者呢?谁想过我们?”
钟女的母亲在媒体传讯询问后,仅回“不能接受这样的判决。”
律师:假释回社会恐再伤家属
律师则指出,更二审改判无期徒刑仅考量被告可教化与人权,却忽略被害人及家属权益,依刑法第77条规定,梁若服刑25年仍有假释可能回归社会,恐再次造成被害家属伤害,也引发社会恐慌。
长荣大学上午对媒体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与相关法律程,也会持续跟进判决结果,并持续陪伴家属。
文:台湾ETtoday新闻云、台湾壹苹新闻网、台湾TVBS新闻网
图:档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