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想饲养小狗的狮城男,上网随机找到大马卖家,花了2000令吉买下小狗后,特意租车去接它回来,结果在兀兰关卡被拦下,认罪后被判罚款7000元(2万1762令吉)。
被告是27岁的王永明(音译),日前承认一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控状,指他无照进口博美犬(Pomeranian)。
2024年7月26日凌晨2时10分,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兀兰关卡,拦下一辆从马来西亚返回新加坡的轿车,开车的就是被告。
当局人员检查车辆时,发现后座乘客的地上放着一个笼子,里面装着一只博美犬,因而当场逮捕被告,他的手机也被没收。

调查揭露,事发两周前,被告想给自己买只小狗,网上搜索后,找到一些Telegram群组在推销,于是留言表示有意买狗。
不久后,有人私信被告,发了一张博美犬的照片,并称以2000令吉出售小狗。两人达成协议后,被告于7月25日租了一辆车,随后通知卖家指他将会在当晚11时许去接博美犬。
双方约在大马柔佛州的士姑来见面,被告抵达时已是午夜时分,见一名华族女子提着装有博美犬的笼子站在路旁。
被告下车付款,把装着博美犬的笼子放在后乘客座的地上,便开车去找朋友,接着通过兀兰关卡返回新加坡。
求情时,被告称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希望法官给他一次机会。法官最终判他罚款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