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敦促政府尽快立法,明确规定所有民选代表必须申报资产,并批评那些试图拖延和质疑立法的政治人物,阻碍了国家良好治理与反贪改革的进程。
C4今日发文告指出,近期一些政治人物对申报资产的言论,表明他们对此缺乏紧迫感。
C4提及,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韩查再努丁质疑,要求不承担行政职务的国会议员申报资产,将使富裕的国会议员成为目标;而伊斯兰党署理主席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也称,伊党只支持对可接触政府资源者实施申报制度。
该中心说,政治人物理应支持全面申报资产,因为政治献金与权力滥用的风险,并非仅限于内阁成员。
C4强调,一套完善的资产申报法令,应涵盖所有国会议员、上议员及州议员,而非仅针对部分职位,否则将留下制度漏洞。
C4指出,大马早在2008年已同意签署《联合国反贪腐公约》,其中第8(5)条文明文要求缔约国建立制度,规定公职人员申报其投资、资产及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重大馈赠;但大马至今仍未就民选代表设立任何具法定效力的强制资产申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