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讯)赵明福民主促进会针对内政部长赛夫丁于1月21日在国会书面答覆,指赵明福案件因“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无法满足将特定个人与刑事罪行作出明确关联的要素”,因此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一事深表遗憾。
该会主席孔慧颖今日发布文告指出,尽管内政部长声称“已采取积极行动”,但相关调查仅在高等法院于2024年11月21日发出强制令后才有所行动。

文告要求当局说明,在赵明福被扣留期间与其接触的反贪会官员,是否已被传召协助调查?在司法介入之前与之后,是否曾采取任何真正具实质意义的主动调查行动?
文告说,警方在多起发生于公开场所的社会案件中展现辨识嫌犯的能力,为何警方在如此封闭、受严格管控的反贪会场所内,无法在赵明福案件中确认涉案者。
文告强调,赵明福家属的律师团队已正式要求取得整套警方调查文件。
“我们促请内政部长履行其承诺,指示警察总长向家属律师团队提供相关调查文件。赵家律师团队无疑是本案中最关键、最直接的利害关系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