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6日讯)一名印尼籍建筑工友因涉嫌在亚罗士打电讯塔附近的公共场所乱丢烟蒂,被判罪名成立,罚款300令吉,并须履行6小时社区服务令。
被告是吉打州首宗,民众违反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与公共清洁法令遭提控和被定罪的个案。
亚罗士打地庭法官普莉西今日审理案件后作出上述判决。她指出,若被告朱弗里无法缴付300令吉罚款,将以坐牢3个月替代。
她说,被告须在两个月内完成社区服务令,每天至少服务1小时。
根据控状,被告朱弗里被指于2026年1月1日凌晨约12时10分,在吉州亚罗士打市区亚罗士打电讯塔一带,将香烟烟蒂丢弃在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而非丢入指定的固体废弃物容器内。
被告的行为抵触2007年固体废弃物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672第77A(1)条文,并可在第77A(2)条文下被判刑;此外,法庭也可依据同一法令第77B(1)条文,对被告施加社区服务令。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同时,作为附加刑罚,法庭亦可下令被告履行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有关服务须在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且每日服务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被告(39岁)未聘请律师,他早前认罪和求情时指,其本身是名建筑工友,在大马工作约十年,但工作不稳定,日薪是80令吉,且尚有3个孩子待抚养,要求法官轻判。
此案主控官为来自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努鲁阿尤副检察司。她说,被告具备健全体能和精神,适于执行社区服务,籍此提醒民众保持环境清洁,而法令落实消息在全国各大电视台、电台都有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