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媒体理事会说,鉴于当前事态发展,包括《中国报》在面子书专页发布的元首新闻标题出现失误事件,引起民众辩论和对媒体内容广泛反应,因此强调此类事件,应透过专业和制度管道处理,非透过施压、恐吓或惩罚性手段解决。
该理事会说,他们也意识到有特定人士,针对有关媒体的标题失误报警。

“通讯部长拿督法米已发表声明,促请大马媒体理事会作为独立法定监管机构,确保新闻从业员遵守新闻伦理,并促进会员负责任及准确的新闻报导。”
部长也强调了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作为自律平台的作用,即专业、诚信地处理与媒体相关的投诉。
大马媒体理事会在本月20日和21日召开理事会会议后,在今日发文告强调,对媒体报导持不同意见或不满,包括引起民众关注的案件,都应透过合理且合乎道德的的投诉机制表达。
该理事会认为,此举对于避免冲突升级、保障记者安全、维护媒体自由,及公众信任至关重要。
该理事会补充,根据大马媒体理事会法令所阐明,该理事会会员的媒体组织,也须建立内部投诉机制,作为编辑责任及专业问责的一部分。
另外,大马媒体理事会说,有关理事会会议,旨在统筹理事会的策略方向,以及四个主要委员会的优先工作。
这4个理事会,分别为行为守则与投诉委员会、法律改革与媒体素养委员会、媒体产业可持续发展与专业发展委员会,及理事会发展及资金委员会。
文告说,有关会议也讨论了加强媒体自律监管、提升专业问责,以及建立制度化机制,以公正且谨慎地处理媒体相关议题的必要性,尤其是在公众对媒体内容敏感度提高及其反应背景下。
媒理会启动投诉机制
大马媒体理事会正式启动投诉机制,并已全面运作。
该理事会说,公众、记者、媒体组织及相关利益方,可透过电邮aduan@majlismedia.my,或官网https://majlismedia.my/complaints/,以提交有关新闻实务、媒体伦理及新闻内容的投诉。
文告说,有关机制由行为守则与投诉委员会管理,以作为一个独立、透明且非惩罚性的管道,符合媒体自律原则。
文告说,媒体理事会方法强调公平纠正、调解及编辑问责,同时也会维护媒体自由。
行为守则与投诉委员会主任拿汀巴杜卡吴雪茹说,理事会成员已全面讨论并同意这机制,以处理提交至理事会的投诉。
“已制定明确的标准作业程序,为我们按序有系统地履行职责铺路。这是媒体理事最重要责任之一,所以必须启动这(投诉)机制。”
文告说,在媒体组织完善和强化各自内部投诉机制的过渡期间,有关媒体投诉,仍可直接透过大马媒体理事会提供的管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