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男子因在4年前将其2个月大的女儿摔死,他在莎阿南高庭承认误杀罪名后,被判监禁16年,但他对刑罚不满,已提出上诉。
法官拿督阿斯兰对被告莫哈末丹尼尔作出上述判决,并裁定被告从2022年7月被捕日起服刑。
在1月15日发布的判词中,法官说,在任何涉及刑罚的刑事案件中,公共利益都是法庭在量刑时必须优先考虑的重要因素。
“被告无条件认罪,并被判处16年监禁,刑期从他被补日算起。被告对刑罚不满,现已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2年7月30日至31日期间,在雪州万挠公主湖城的住家内,导致一名女婴死亡,抵触刑事法典304(a)条文(误杀),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0年和罚款。
根据案情,2022年7月29日,被告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动手殴打,还摔坏后者手机。后者于凌晨约2时入睡,将女儿留在客厅与被告一起。
在客厅与女儿独处时,被告将女儿抱起并重摔在地上,致使女儿腰部以上身体撞击地面,随即哭泣。
被告的妻子当时醒着,听到女儿哭闹后喂奶。当天下午4时30分,她仍听到女儿持续哭闹,并感到情况异常,因为此前从未发生这种情况。
2022年7月31日下午5时45分,被告因情绪压力,再次对女儿施暴,拉扯手臂、按压腹部,并将女儿摔向地上的垫子上。在摔掷过程中,女儿头部撞到桌角受伤。
被告的妻子发现女儿嘴脣出血、呼吸困难,被告随后称女儿是跌倒,嘴脣撞到木板桌。妻子随即要求被告将孩子送往诊所。
调查结果显示,女婴的死因是被告摔掷时遭钝器撞击,导致头部内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