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男中学生刺死女学姐”案的少年被告精神评估报告出炉,报告显示被告具备自我辩护能力,适合接受法庭审理。
少年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今日在庭外指出,今日过堂时,少年被告已完成在怡保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的精神评估,相关报告也已提交法庭。

他说,根据报告,精神科专科医生认定被告目前具备理解审讯及自我辩护的能力,因此案件将继续在法庭进行。
他说,法庭也依据报告内容作出数项指示,包括下令被告今日起被安置在雪兰莪州本查阿南惩教中心。
冯吉祥指出,法庭也指示少年被告每月一次被带出接受复诊观察,以持续进行辅导与治疗。
“医生所配处的药物也必须按时每日持续提供给少年被告服用。”
冯吉祥也提到,他在庭上提出被告佩戴牙套已长达3个月未获牙科复诊的问题,因此法庭谕令狱方须每月一次安排被告前往牙科专科接受检查与清洁等。
法庭择定于2月6日过堂,以了解控方是否会将案件移交至高庭审理。
去年10月14日,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国中四校一名中一男学生(14岁),持利器攻击中三女学生叶芯嫙,导致受害者重伤毙命。
行凶少年随后于10月22日被控谋杀罪,推事也批准将少年送往精神病院接受精神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