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反贪会首席专员丹斯里阿占峇基披露,政府将修订和改善2010年告密者法令的改革措施之一,是包括可能为告密者提供奖励金。
他指出,上述法令目前设有“先向执法当局通报”的准则,因此若告密者蓄意向第三方例如媒体揭秘,向他们提供证据或情报,则令他们本来享有受保护告密者的地位随之失效。
但他接着说,政府将修订的上述法令,可能将不撤销向外界揭发他人不当行为的告密者,原本可享有的保护机制。
阿占峇基日前到马来报章《每日新闻》制作的播客节目《Borak Harini》作客时,如是指出。

他说,根据现有的法令,告密者被定义为向执法机构举报他人涉嫌犯下不当行为,而告密者不是涉案者,并依循法律管道自愿向执法机构提供有根据的情报。
不过,他认为,虽然政府将修订和改善2010年告密者法令,但他预计政府将不会为犯案的告密者提供保护,维持该法令目前在此事上的现有立场。
“此外,其他改革措施包括可能为告密者,提供奖励金。”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于2025年12月16日,曾在国会上议院指出,政府今年将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0年告密者保护修正法案,以明确区分真正的告密者和试图规避法律责任的罪犯。
首相当时说,这份法案很重要,以堵截任何可能被有心人士利用来逃避法律制裁的的漏洞,尤其是涉贪者或声称与执法当局合作的惯犯。
他强调,当局不能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盲目保护告密者,以致单凭在犯下严重罪行后对外告密的罪犯或贪污者,就因此被视为“英雄”。
“必须明确区分告密者与那些试图以告密者的名义,掩盖罪行的罪犯或涉贪者,这是必须明确区分的两件事。”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