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一名隶属槟州警察总部的警官知法犯法,在过去6年索取及受贿约2万7000令吉,作为不对2名涉及犯法的公司业者采取行动的回报,而相关违法活动包括娱乐场所、按摩中心及非法赌博。
该名58岁的警官昨晚被传召录供后被捕,并于今早被反贪会官员扣押上乔治市法庭,申请延长扣留令。
推事娜德拉敦纳英批准嫌犯延长扣留4天,至本月16日,以协助调查。

消息指出,这名警阶为助理警监(ASP)的警官,来自槟州警察总部某个调查组,他被捕前仍是在职警察。
根据初步调查,嫌犯于2016年至2021年期间,每月收取介于500令吉至2000令吉的贿赂,总额是2万7000令吉,作为不采取对付行动的回报。
“嫌犯涉嫌通过线上转账交易,从一家持牌放贷公司和一间人力健康服务公司业者处收受贿赂,并将贿款汇至第三方银行户头。”
槟州反贪会早前接获投报,并展开调查一段时日后,于昨晚10时40分传召嫌犯到槟州反贪会总部录取口供,并在录供后将之逮捕。
槟州反贪会主任拿督卡鲁纳尼迪今午受询时,证实有关逮捕行动。
他说,槟州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7(a)条文(贿赂或受贿),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