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前羽球国手凌文辉被控10年前欺诈一案,地庭日前以两项指控缺乏依据为由,裁定凌文辉“无事省释”(DNAA)。
法官阿旺克里斯南达是于1月5日,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凌文辉(43岁)是于2022年7月8日,在莎阿南地庭面对两项控状,但他当时否认有罪。
据报导,首控状指凌文辉在2016年6月6日至8日期间,于雪州莎阿南实达阿南一单位以投入资金可翻倍为由,诱使一名男子从妻子银行户头中,将2万8029令吉汇入被告妻子的银行户头中,以进行根本不存在的网上下注。
次控状指被告在2016年11月28日至29日期间,于相同地点诱使同一名受害者,把3万令吉53仙汇入被告银行户头,以投资股票。
两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于一年或最高10年监禁、鞭笞和罚款。
主控官为慕阿兹阿末副检察司;凌文辉代表律师为阿迪慕兰。
凌文辉曾于2007年与搭档费鲁兹祖安位列羽毛球男双世界排名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