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9日讯)“44万毒品藏住宅区”案;涉案的两名华裔男子和两名越南籍女子,今日被提控拥毒及贩毒罪,一旦罪成或被判死刑。

4名被告,分别为34岁本地男子郑景祥、34岁本地男子许伟汉,以及两名越南籍女子阮氏玉碧和阮清玉(人名皆译音),于今日在笨珍推事庭面控。
两项拥毒控状指4名被告,于今年1月1日元旦凌晨约12时10分,在笨珍英达花园巴力清真寺路的一户民宅,被发现分别拥有约25.28克一粒眠及约24.86克克他命。
他们的行为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拥毒)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若罪名成立,可判处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两名华裔被告皆表示认罪,两名越南籍被告则需待3月10日过堂时,法庭再安排越南通译员协助。
而4名被告面对的两项贩毒指控,则指他们在同样时间和地点,分别贩售7787克摇头丸和约2569.4克大麻,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贩毒)条文,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两项贩毒控状若罪成,4名被告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刑罚,同时,如果两名男被告逃过死刑,也将面对不少于12下鞭刑。
基于此案属重型毒品案,4名被告皆不获准保释。
主控官艾妮斯基于案件化验报告尚未出炉,要求案件展延至3月10日过堂,获推事努哈菲札允准。
笨珍警方于跨年夜展开扫荡时,逮捕4名被告,并在行动中起获总值44万7109令吉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