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珍8日讯)从事冰块运输的罗厘司机独自策划,频潜入国家信息传播中心(NADI)及农民组织局(LPP)办公室行窃,今日被提控5项罪名,共被判处坐牢12个月。
43岁的被告莫哈末哈兹克,今日上午在笨珍推事庭面对5项控状。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5月15日晚上约11时31分,未经允许闯入位于笨珍县龟咯柏玛斯镇(Bandar Permas)民众会堂的国家信息传播中心意图犯罪,抵触刑事法典447条文(刑事侵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去年12月6日凌晨约2时,未经允许闯入位于笨珍宜兰花园的国家信息传播中心,触犯刑事法典448条文(侵入住屋),最高刑罚为监禁3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去年12月25日凌晨约12时42分,闯入位于笨珍县文律双溪平安(Sungai Pinggan)的国家信息传播中心,抵触刑事法典457条文(夜间强行侵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及罚款。
此外,被告还面对两项处置赃物的指控,被控于去年12月29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之间,涉及变卖属于笨珍水池路的国家信息传播中心以及笨珍县北干那那农民组织的闭路电视解码器。
被告对所有5项控状皆表示认罪。
推事努哈菲扎裁定,被告首项控状判处监禁6个月,其余4项控状各判监禁12个月,惟所有刑期同时执行,并从去年12月27日的被捕日算起。
此案由主控官官为阿尼斯莎希拉副检察司,被告则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律师祖莉雅蒂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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