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8日讯)13岁男学生去年10月扬言“性侵后捅300刀”以恐吓女同学,推事庭今日判决被告守行2年。
推事梅森嘉罗准予被告父母或监护人担保,已500令吉保释金保释,同时谕令被告每2个月前往古晋福利局报到一次。
此外,他谕令被告必须参加由指定福利中心,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3(1)(a)条文举办的互动式工作坊,为期两年。
《婆罗洲邮报》报导,这名男学生早前已承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最高可被判处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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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两人甚至以去年10月校园发生的强奸与谋杀案开玩笑,扬言“性侵后捅她300刀”,引起女生极度恐惧,当场崩溃痛哭,并向校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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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为莫哈末艾迪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