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江8日讯)一名律师涉嫌与囚犯串谋,在瓜登高庭大楼囚室拥毒及贩毒,被控3项罪名,被告否认所有控罪。
33岁的被告仄莫哈末阿米尔沙菲克,今日被控上马江推事庭时,向推事诺阿拉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去年12月23日早上9时至中午12时之间,在瓜登法庭大楼9楼的高庭囚室,与26岁的莫哈末沙菲克串谋,贩运重达123克的疑似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

被告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3条文下被控,同读同一法令第39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于15下。
此外,被告也被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串谋持有21克疑似大麻(Kanabis),以及13克的疑似“硝甲西泮”(Nimetazepam),在 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3条文 下被提控,分别同读同一法令的第6条文及第12(2)条文。
法庭不批准被告保释,并择定将案件展延至4月29日再次过堂及呈交化验报告。
此案由阿米尔阿布峇卡及诺阿迪拉阿都拉迪夫副检察司提控,被告代表律师为莫哈末沙扎。
根据媒体早前报导,一名律师因涉嫌与一名囚犯串谋,将毒品走私带入马江监狱而被捕。
登州警方透露,该名男子是于去年12月29日上午约10时45分,在瓜登喜礼兰路被警方逮捕,其罪行是于去年12月23日,一名高级监狱官检查一名在瓜登高庭审讯的囚犯时被揭发。